服務內容:
1•節省客戶自行訂房訂餐時間及電話、傳真費用。
2•節省時間讓行程更順暢、餐廳衛生菜色選擇,本公司專業人員與旅遊相關行業業務來往頻繁,可代客爭取額外福利。
3•訂房確定後,本公司會將委訂者資料送交飯店,維持兩者之間互助關係。
4•訂房未確定被旅客取消時,免被飯店列入〝容易取消訂房〞對象黑名單。
5•訂餐確定後,本公司會代傳菜單給客戶,避免更換菜色。
6•兩者之間如有任何誤差,本公司可扮演中間居中協調。
 
『旅遊服務人員』與『旅行社領隊』差異何在?
『旅行社領隊』根據交通部明文定義如下:領隊做些什麼事?
領隊被旅行社派遣執行職務時,是代表公司為出國觀光團體旅客服務,除了代表旅行社履行與旅客所簽訂之旅遊文件中各項約定事項外,並須注意旅客安全、適切處理意外事件、維護公司信譽和形象。從以上營業行為習慣分析,雙方之工作性質的確有所雷同之處,領隊人員由於長期領團出國,對於國內旅遊環境當然生疏,
例如: 1•行程安排時景點有前後順序誤差之處。
2•景點典故與由來等解說缺乏與不熟。
3•景點停留時間多久?
4•行程中旅客必須停留於那裡膳宿等安排。
 
領隊操作國外旅遊團體大多將旅客並併團之後,交給他國當地領團或解說人員之後就隨團協助服務,台灣領隊根本不用為行程上所需做任何聯絡,反正有國外領團人員接團,一切搞定。而國內領團人員帶團由於沒有他人協助帶團或解說,因此凡事得依賴自己,確實難以安排順暢。

反觀遊覽車服務人員,由於長年在外從事旅遊相關行為,經驗與資料日積月累,當然豐富。服務旅客總比生疏的旅行社領隊要來的駕輕就熟。

『旅行社領隊』與 『旅遊服務人員』在旅遊服務專業領域上都具有肯定之處,針對國內旅遊在相對比較上,不可諱言的還是 遊覽車旅遊服務人員資料比較多,見識比較廣。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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